2月22日,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二校对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会。草案二校对在保健食品、媒体责任、转基因食品标志等方面有所变动,也因此倍受注目。据报导,信春鹰委员在审查会中明确提出,保健食品广告不应严苛规定。
原先法律对食品广告有严苛的规定,具体“食品广告不得牵涉到疾病防治和化疗的功能”,但实践中,电视台的很多食品广告,都以各种必要的或隐讳的方式宣传食品的功能,“意味著不说道不吃这个可以顶饿,而是说道它是有其他功效的”。“保健概念食品”乱象丛生市场上有不少产品投出了“养胃”等保健旗号,不属于保健食品,却有功能声称,这是它们的联合特点。信春鹰举例称之为,现在普遍做到的猴菇饼干广告,其中就用了“养胃”这两个字,它的价格是其他同类饼干的若干倍,而且该饼干药店和食品店皆在买。回应,信春鹰建议综合考虑到食品广告的特殊性,对食品广告做出更为严苛的规定。
了解到,除了猴姑饼干,市场上还有不少产品投出了“养胃”的旗号,如黑芝麻(12.97, 0.04, 0.31%)乳,以及一些养胃茶、天然本草植物饮料等。不属于保健食品,却声称能“养胃”,这是现有“养胃”食品的共同点。除了养胃以外,各种保健概念食品堪称层出不穷,比如,大米是我国的主粮,近年来,不少保健概念大米争相转入市场,如“低钙丰硒大米”、“竹营养米”,“麦饭石大米”等。中国农业科学院稻米质量安全性评估创意团队首席研究员朱智伟研究员称之为,市场上的保健概念米,是市场营销的一个策略,从实际保健疗效来讲,没适当的动物实验,或者其他什么实验来检验,就很难去说道这个问题。
古语说道“凡药三分毒”,大米是日常主食,人们难以掌控摄入量,不赞同将大米用作保健。“低钙丰硒大米”中的硒是个有争议的元素,缺硒不会得克山病,硒多不会中毒,原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是0.3mg/kg,与镉、铅的限量值(0.2mg/kg)在一个水平上,这是基于风险评估的科学结果。
新的国家标准将硒从污染物中中止,并不是说道硒没毒性,而是将其划入类似于维生素一样的管理,将规定硒含量的低于和最高值范围。“丰硒大米”还不存在另一个风险,如果土壤中硒的含量较为低,水稻必要从土壤吸取生物转化,这是安全性的。
但使用喷施叶面肥,叶面肥主要成分亚硒酸盐是剧毒品,操作者失当对生产者和大米安全性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此外,不法分子必要将亚硒酸盐加到到大米中,目前评价丰硒产品的方法还难以精确筛选。
“竹营养米”,是把竹子的萃取剂,和大米融合在一起,让大米的外表变为绿色的。这样做到的结果是:一,叶绿素不会水解呈圆形黄绿色,要保持绿色,要么用于添加剂(一般为抗氧化剂),要么必要加到色素;二是,这个工艺可以随便在大米中加到东西,如吊白块将挥发米改变为口感好的大米,给不法分子获取不实的技术途径。而号称作世上最安全性的大米的“麦饭石大米”,在宣传上将麦饭石的功效选育到麦饭石大米上,这几乎归属于欺诈宣传。
麦饭石的药理作用除成分外还有物理结构,首先水稻吸取麦饭是有自由选择的,不有可能全部转化成。吸取了哪些成分?否安全性?都应当拿实验数据说出;其次,吸取到水稻里的麦饭石成分的形态和结构认同是与麦饭石不一样。麦饭石只不过就是火山岩出来的东西,如果把麦饭石颗粒和麦饭石生物有机肥作为作物的底料,生产出来的大米微量元素不会多一些,口感可能会好一些。
“但说麦饭石有这个功能,所以种出来的大米也就有这样的功能,这是不科学的。”朱智伟称之为。
须要具体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区分标准有适当更进一步具体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分标准,进而明确规定食品广告拒绝;消费者可以通过纸盒上的标志分辨食品和保健品。除上述产品之外,市场上还有“无反式脂肪酸”的饼干和甜品、“无添加蔗糖”的香甜麦片、“天然身体健康”的果蔬腊等等。那么,这些打擦边球的保健概念食品,对食品安全有何影响,它们又否有效地呢?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显然,在广告中运用“养胃”等宣传语,否违法无法辨别,一方面,“养胃”并不归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所确认的27项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另一方面,“养胃”等用语并非专业医疗用语,严苛来讲,“养胃”并无法必要说明为化疗胃病。
但宋华琳也认为,大量“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的经常出现,不仅更容易误导消费者,也构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有适当更进一步具体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分标准,进而明确规定食品广告拒绝;消费者可以通过纸盒上的标志分辨食品和保健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志规定》,保健食品标签上应该印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保健食品也理应专门法律目前的监管体系,还无法杜绝“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的经常出现,必须构成多方面的协作共治格局。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指出,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抵达,完备我国食品药品法律体系。除《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之外,保健食品也得法律,三个法律法规如果都能创建一起,那么,市面上买的不是普通食品,就是保健食品,要不就是药品,像猴姑饼干这种“打擦边球”产品的空间就没了。
而目前的监管体系,还无法杜绝“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的经常出现,因为这某种程度是食药监管部门的事,比如广告欺诈宣传的监管就在工商部门。另外,这类产品一般都是在县级的小报纸、电台或电视台里宣传,对这些平台的监管还要引进其他政府部门。
所以,必须构成多方面的协作共治格局。食品安全博士钟凯指出,“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一般没食品安全的隐患,但是它不存在一些身体健康风险,特别是在是一些食品,宣传它某方面的疗效,可能会耽搁病人的化疗。从某种程度上说道,“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应当归入假冒伪劣。
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则指出,假冒伪劣食品是汪洋大海,其中只有算作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或者有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并无法将假冒伪劣和食品安全问题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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